▲多名未成年少女慘遭朱男狼爪。(圖/記者黃克翔攝,示意圖,下同。)
社會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1名有性侵前科的39歲男子朱世全出獄後,還是無法克制自己的性慾,前年連續在花蓮猥褻3名未成年少女,強行與對方親密接觸,並都襲胸得逞,全案經上訴到花蓮高分院後,日前被判9年2個月。值得一提的是,警方因為他持有管制刀械到他家裡搜索時,又找到10多名被害少女裸照,以及他偷錄開庭過程的光碟,行徑非常囂張。
朱男前年3月和A女、4名友人到KTV包廂唱歌時,當眾給A女手機要求拍攝猥褻照片,還恐嚇「要談什麼,要砸店還是什麼」、「該砸就砸、該砍的就砍,但是看到一個人不要砍(手指著A女)」,嚇得被害人不知該如何是好,後來用手撫摸A女胸部,並強吻得逞,隔2天又找別人把A女約到旅館,他便拿出柺杖作勢要毆打,並稱有帶刀子,恐嚇「你叫那麼大聲是怎樣是沒被打過嗎?」再次摸胸親吻得逞。
除了侵犯A女外,朱男又在同年3月以通訊軟體LINE搭訕B少女,謊稱家裡有打掃的打工機會,請對方到家裡蹲地擦拭地板,沒想到他卻趁跨坐到少女身上問「要不要當我女朋友」,更稱想要發生性關係,並襲胸5、6次,直到他的母親上樓發現喝斥,B女才得以逃離。
▼B女被朱男壓住猥褻。
朱男猥褻B女後仍不滿足,當天晚上又約C女騎機車載至公園聊天,但他卻趁機拿出折疊刀恐嚇,把人拉到自己大腿上用力抱住,再襲胸、掀衣親吻,還把手伸進C女短褲裡說要教其自慰,嚇得被害人崩潰痛哭,他才罷手。
花蓮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朱男常在網路上、通訊軟體、馬路上邀約或搭訕女性,其中包括未成年少女,並且在其家中或在外聚會涉及多起性侵猥褻案件,但曾因腦傷開刀,認知有障礙、領有殘障手冊、性需求表示偏差等等,評估他屬性侵再犯高危險群,應予適當治療,但同時也予以緩刑,本來一審被判12年徒刑,改判9年2個月。
另據《蘋果日報》報導,朱男上訴後,多次跑到花蓮地檢署喊冤,還說要告偵辦他性侵案的女檢察官及警察,更誇張的是,他還在開庭時戴裝有針孔攝影機的黑框眼鏡,錄下開庭過程,更攜帶「手杖刀」, 因此被以現行犯逮捕,而檢警又從他家裡搜出10多名被害少女裸照,當時訊後便遭檢察官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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