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女質疑老公外遇被打,後來終於確定通姦屬實。(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已婚的陳姓男子原本經營電器行,但後來改到中國創業發展也順便「包二奶」,還動手毆打從台灣過來關心的大老婆,雖然2人在2012年便離婚,但他偷偷領養私生子,還讓「入學通知」寄到前妻手裡,氣得對方怒告通姦並求償,因此被判刑5月,並須再賠妻子30萬元慰撫金。
據判決書,湯女指控,60歲的陳姓前夫1993年到中國創業後,就常聽到也到對岸從商的好友說對方「性愛漁色」,愛「捻花惹草」,讓她深感擔憂,因此多次到中國關切,但每次察覺異狀提出質疑,陳男就會惱羞成怒,對她拳打腳踢,她忍無可忍,才在2012年協議離婚。
湯女在離婚後3年後,突然收到7歲「兒子」的入學通知單,這才確定前夫外遇屬實,對方早就跟中國籍呂姓小三在2009年生下私生子,還辦好認領手續,氣得她怒告陳男通姦並求償50萬元。
新北地院審理後,刑事部分將判陳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民事部分,雖然陳男則辯稱前妻每次去中國都疑神疑鬼,又常飆罵旁人甚至弄壞家具,2人衝突不斷才會離婚,而且那時後就已經給前妻85萬元贍養費及價值3000多萬元的店面,再賠償前妻實在不公平,不過法官認為2人離婚協議的財產分配,跟他外遇通姦遭求償是兩碼子事,因此仍判陳男須賠償湯女30萬元精神慰撫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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