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伯父多次性侵。(圖/記者黃克翔攝,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一名有心智障礙的少女小華(化名)在小四時遭到伯父性侵得逞,一直到她念高中時才被社工發現,但伯父仍不認罪,還說是她遭到同學侵害,再加上小華爸爸拒絕法院安排的「理解、表達能力可信度」鑑定,因此一審認定證據不足判狼伯父無罪,不過二審時法官發現小華真情流露痛苦之感,加上父母與伯父沒有過節,認定性侵屬實,因此改判伯父4年徒刑。
據判決書,小華10年前年就讀小四時,單身的伯父要她到家裡換燈管,還幫她扶梯子,當時家裡沒有其他人,但後來就說要按摩,並擺出嚴厲神情叫她到床上脫光衣服,因此被性侵得逞,而且後來伯父也多次提出性交要求,一直到她上國中才停手。
小華將伯父帶來的傷害埋藏在心底,一直到了她念高中,社工到她學校宣導性騷擾防治時發現她神情有異,才在社工的引導下說出受辱經過,並使用「偵訊娃娃」模擬伯性侵使用的姿勢,過程中她也明顯有情緒低落、哭泣、防衛的反應,後經醫院驗傷,也真的發現她的陰道有多點、多向舊傷,鑑定為性行為導致,但沒想到法院安排小華鑑定「理解能力、表達能力暨偵查中證詞可信度」時,父親卻明顯拒絕,讓女兒單獨面對這段恐怖回憶。
疑似因為家人不願相信,小華在一審時翻供,不僅拒絕接受證人麥克風,還面對任何質問時指稱「忘記了、不想提」,並稱「不是故意要陷害伯父,只希望不想再看到伯父」,而逮到機會的狼伯父更稱自己不缺性伴侶,也不是戀童癖,一定是她在學校被集體性侵,氣得她趴倒在母親身上痛哭,直呼想離開現場。
一審法官認為證據不足,最終只好判伯父無罪,不過到了二審,法官發現小華真情流露、痛哭的舉動必有隱情,再加上她的父母與伯父沒有過節,因此認定小華被性侵是事實,將伯父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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