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圖/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一名吳姓男子今年4月間騎車時遇到救護車,但他覺得警報聲很吵,竟超車擋路,還拍打救護車,想確定是不是上面真的有人要急救,耽誤患者就醫時間,還跟法官裝傻稱「什麼都不記得了」,最後被基隆地院依強制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據判決書,陳姓救護車駕駛今年4月21日開車將病患從長庚醫院轉院治療,車上也有家屬陪同,沒想到經過基金一路時,被52歲的吳男從右方超車後強行切入、停車阻擋,更遭拍打車窗,質問有沒有載病患,對方還嗆「警報器太吵了,你們妨害安寧」!直到確定真的有人才讓路,他便在完成送醫任務後,立即向警方報案,要讓吳男為自己的惡行負責。
法院審理時,吳男堅決否認犯行,對於事發當時的一切都用「不記得」回應,而法官則根據監視器畫面,確認他從救護車後方超車、攔車、拍打救護車窗,到質問救護車上有無傷患等過程一切屬實,認定他妨害自由觸犯強制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3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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