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停業疑涉詐欺 消基會批:45天退費太冗長沒誠意

2016年11月23日 16:16

▲復興航空不飛了,預估影響旅客高達10萬人次。(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曾婉婷/綜合報導

復興航空於昨(22)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決議公司解散停航,此舉讓各界譁然。對此,消基會認為其絕對有充分的時間,告知旅行社與消費者及早應變,沒想到卻一再推卸責任,呼籲檢調應積極調查興航是否涉嫌詐欺。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表示,昨天已接獲多位民眾來電諮詢,包括跟團與自由行旅客,諮詢復興航空所造成的退費問題,包含是否可轉往其他航空、改訂其他航空卻加收手續費2千多元等。

其中,對於復興航空提出票務處理方式,承諾旅客申請後45個工作天內得全額退費,但消基會認為時間過於冗長,應縮短為兩個禮拜。另外,部分消費者因滯留所衍生的食宿費用,興航也應負起相關的損害賠償責任。

消基會表示,興航因財務狀況決定停業應可預期,且有一段評估期,但其卻於先前旅展大力促銷,根本蓄意欺騙消費者,呼籲檢調單位應介入調查。至於造成的退費相關糾紛,不排除將與興航集體出面協商,並啟動團體訴訟評估程序。

消基會建議消費者,若是未成行的團體旅客,可向旅行社主張無條件解約,不必額外支付任何費用,而已成行之旅客,因滯留或延誤而產生的食宿、交通等費用,亦應由旅行社負擔。

至於個人旅客除接受興航提供的機票全額退款,因滯留或延誤而產生的食宿、交通等可歸責於興航之費用,亦可保留相關憑據,包含簽訂的各項契約與單據等,以備將來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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