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龍今天(24日)羈押期滿,檢方再次聲請延押制明年1月30日。(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柳名耕/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日前針對百尺竿頭收購樂陞科技股票案進行偵辦,並依內線交易、詐欺等罪名起訴,院檢經過3次抗告、3次撤銷更裁的攻防後,台北地院在9月29日召開的4次羈押庭至今已2個月,在今天(24日)台北地檢署又向法院聲請延押至2017年1月30日。
日前北院針對樂陞案召開第4次羈押庭,歷經13小時的庭訊,在30日凌晨3點30分裁定許金龍羈押禁見,原因是檢調找到案發前許金龍將重要電話、通訊軟體等紀錄通通刪除,有滅證、串證之虞,終於裁定羈押。
雖然許金龍在庭訊時表示,是因為收購案不成功得關係才會打電話到中方、日方協調,但是北院法官認為即使如此也不需要刪除通聯紀錄,不予採納許金龍的說法,今天(24日)是許金龍羈押期滿2個月,檢方再度聲請延押,期限到2017年的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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