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拖鞋考照遭拒!男譙:他○的 砸爛桌辱警「有牌流氓」

2016年11月25日 22:57

汽機車路考規則規定,不得穿拖鞋應考。(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42歲的李姓男子去年5月間到穿拖鞋到監理站報考機車駕照,考照時遭監考官以違反規定為由,拒絕讓他應考,李男心生不滿,竟飆罵對方「他○的」等語,還用安全帽砸破辦公室的玻璃桌,甚至辱罵前來處理的員警「有牌流氓」。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公務等罪處拘役25天。

判決書指出,李男於去年5月12日前往桃園監理站,穿著拖鞋欲參加機車駕照考試,遭到李姓考官依汽機車駕駛人路考考場規則第11條,「赤足、赤膊或穿木屐、拖鞋者,不得入場應考」之規定,拒絕讓他應試;沒想到,男子竟對著考官飆罵「他○的」等語,甚至還用安全帽砸毀辦公室的玻璃桌,態度相當囂張。

庭訊時,李男辯稱,當時拿安全帽是要砸地上,不小心才打到桌上,只是過失而已,而他與對方發生拉扯時,監考官並未執行公務,且旁邊民眾仍在考照,足見未有妨害公務之嫌;另外,「他○的」只是他的口頭禪,「有牌流氓」則是因他不滿員警的處理態度,所下的評語,並沒有侮辱之意。

桃園地院認為,被告事前雖不知不能穿拖鞋應考,但仍應服從考官之指示,且監考官穿著公家機關的背心,不能以他當時未執行公務為由脫罪;至於「他○的」和「有牌流氓」等語,可屬正常的不雅口頭禪,以及對員警執法過程所提出的異議;綜上所述,法官於18日依妨害公務、毀損罪嫌,判處男子拘役25日。

▼桃園地方法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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