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林明輝等人名下財產合計僅3000多萬元,面對87億元的高額求償,恐怕是「付不出來」。(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維冠大樓倒榻案奪走115條人命,267名受災戶兩項民事訴訟求償金額總計高達87億元。但據台南市政府估算,被告林明輝等人名下財產合計僅有3000多萬元,根本無法支付如此高額的賠償金。
123名受災戶向林明輝、洪仙汗、鄭東旭、鄭進貴、張魁寶、大合鑽探技術顧問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共7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連帶損害賠償,請求之訴訟標的金額約為新台幣62億7100餘萬元;另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起團體訴訟,受讓被害人及家屬共160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請求金額合計25億零320萬4644元,合計共87億餘元。
據台南市法制處統計,被告林明輝名下共有30筆土地,其餘被告則共有3筆土地、3筆建物、1輛汽車及百萬元現金,合計僅有3000多萬元。今年5月18日,台南地院曾將林明輝名下的多筆土地進行法拍,但由於多為「持分土地」,加上地段不佳,拍賣最終仍以流標收場。
雖然受災戶提出高達87億元的賠償金額,但民事法庭尚未審理完畢,加上被告底下財產與87億元差距甚大,屆時受災戶是否可以拿到滿意的賠償金額?恐怕是不太樂觀。
▼105年2月6日的維冠倒榻案,造成115人死亡慘劇。(圖/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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