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剪刀刺前女友,還嗆「要死一起死」。(圖/本報資料照,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余姓男子和吳姓被害人原為男女朋友關係,去年8月相約談判分手,過程中發生口角,他竟拿出剪刀,刺向對方,造成吳女下巴和背部多處挫傷。余男竟還當場嗆「我又不是沒有殺過人…要死就一起死」等語,近日法院判決,余男涉及恐嚇,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
判決指出,余男和吳女透過共同友人吳男,相約在女中路2段與自強新路口協議分手,過程中發生爭吵,余男突從機車置物箱內取出1把剪刀,刺向吳女下巴和背部各1下,造成女方口腔底與下巴穿刺傷、背部也有約1公分的傷口。
余男砍人了竟還當場撂狠話:「走在路上要小心點,我又不是沒有殺過人,我對妳那麼好,妳對我這樣,要死就一起死」,嚇得吳女趕緊報警。余男落網後坦承犯案,法官審理考量,余男沒有前科,素行尚可,年紀輕輕,但思慮不周,一時衝動用言語恐嚇,導致被害人心生畏懼,行為確實不該,判刑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另余男也與被害人和解,吳女已撤回傷害告訴,最後宣告緩刑2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