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一名王姓男子在公寓外牆裝設鐵架及冷氣,遭法官判處拆除。(圖/示意圖)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台北市北投區一處公寓大樓6樓住戶王姓男子,因在外牆設置面積達1.57平方公尺的鐵架,及面積各0.646平方公尺的冷氣機2台,遭住在5樓的林姓鄰居抗議,冷氣製造的低頻噪音及熱氣影響到居家安寧,要求王男拆除。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王男侵害大樓所有權人的共有權,今判處拆除鐵架與空調設備,將牆面返還全體共有人。
林姓鄰居表示,外牆為全體所有權人共有,王男卻擅自在房屋外牆設置面積達1.57平方公尺的鐵架,以及2台面積各0.646平方公尺的冷氣機,再加上冷氣產生的低頻噪音及熱氣、震動等,已長期侵害他與家人的居家安寧,因此2014年8月25日寄存證信函請對方拆除未果,就決定提告。
對此,王姓男子辯稱,他的所有權登記面積包括四周牆壁,而該鐵架及冷氣設備佔有的牆面,連接客廳、房間周邊牆面,應屬「專有部分」,非共用部分,且該棟公寓其他住戶也在外牆懸掛冷氣或其他設備,應屬地方習慣。
士林地院認為,根據內政部發布之公寓大廈管理規約規定,該棟公寓外牆面,除了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外,不得有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且按照民法中所謂的「習慣」,為普通一般人確信其有拘束力,人人必須遵守;再加上該棟公寓未有其他住戶均在外牆設置空調設備等狀況,因此判王男拆除鐵架及冷氣,回復原來外觀,並將該部分外牆返還全體共有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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