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月經來拒絕做愛,仍被淫蟲送貨員硬上後庭。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31歲周姓男子,網路認識1名13歲國中少女,雙方相約以2至3千元的價碼進行性交易。今年6月間,周男再次約少女到基隆某飯店交易,但當天少女到場向周男表明,自己生理期來不舒服,想取消交易,怎料周男竟脫褲強逼少女肛交。少女事後報警,全案近日偵結,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將周男起訴。
檢警調查,周男在網路上結識少女後,雙方談妥以1次2至3千元的價碼進行援交,從1月到6月共進行6次性交易。今年6月間,周男又慾火難耐,打算再找少女到飯店交易,不過當天少女到場後向周男表示,因為月事來潮身體不舒服,拒絕和周男嘿咻,未料周男竟強行脫去少女衣褲,強上「後庭」得逞,留下3000元現金後自行離去。
少女事後向同學透露自己遭性侵,並在家人陪同下報警。周男供稱只和少女交易2次,並非強迫性交,還辯稱「她外貌成熟,看不出來未成年」。少女則指證,每次性交易周男都會給2、3千援交費用,當天自己身體不適周男還硬上,讓她身心受創。
檢方調查,周男平時擔任送貨員,有妨害性自主前科。檢方根據雙方對話紀錄、驗傷單,決定採信少女說法。日前全案偵查終結,基隆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周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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