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祿持槍打獵遭判刑 蔡正元轟民進黨:乞丐趕廟公

▲王光祿昨出庭。(資料照/東森新聞)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台東布農族獵人王光祿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遭判刑3年6個月定讞,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創下司法史上為非常上訴開庭首例。對此,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在臉書聲援王光祿,指出應「尊重原住民文化」,而不是讓「民進黨的台灣人」乞丐趕廟公、用法律迫害原住民。

3年前,王光祿因高齡的母親吃不慣平地油膩的肉,吵著要吃山上的動物,因此王光祿拿撿拾的獵槍,上山打了1隻山羊、1隻山羌,分別依違反槍砲條例判3年2個月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7個月。

由於去年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案件有「法律限縮」的問題,因此提起非常上訴,成為非常上訴開庭的司法首例。而最高法院於29日開庭調查,王光祿雖身體不適但仍堅持出庭,他表示身為一個布農族的男人,若沒有獵槍,會被部落村民取笑,「希望能把我們原住民傳統文化還給我們」。

對此,蔡正元30日於臉書表示,「原住民基本法」允許原住民使用獵槍;「野生動物保護法」卻反對原住民打獵。國民黨立委擬修法讓兩法合一,尊重原住民傳統文化,但民進黨立委卻拿野生動物保護法杯葛阻擋。

蔡正元表示,台灣島幾千年前就是原住民的領土,且野生動物綿延不絕,而十七世紀時中國裔漢族移民佔領台灣島,自稱「台灣人」,也讓野生動物快滅絕,但這些「台灣人」卻有臉對原住民說三道四。

蔡正元認為,民進黨的「台灣人」乞丐趕廟公,用法律迫害原住民,「上蒼一定不會原諒台灣島上,這些冒牌的民進黨台灣人」。

有不少網友支持「尊重原住民文化」,但仍有人擔憂時代在改變,開放原住民打獵應有一定狩獵的比例原則與生態保育觀念,且只限合法擁有獵槍的原住民可以狩獵,並反對以野生動物做生意,以防止野生動物因商業而大量被捕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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