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解散停飛,華航受命短期救援飛航興航原航線。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對於復興航空無預警停航,遲遲未能改善,民航局表示,違規情節重大,後續將就復興航空29日所提出的陳述意見書,依相關行政程序處理收回航權作業,全案待送交通部同意後就定案。
民航局表示,上週已依民用航空法相關規定通知復興航空將停止該公司所有國內、國際與兩岸航線定期及不定期航空運輸業務營業,但因復興航空仍持有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若該公司仍有繼續經營意願,得依規定重新申請航權分配。
▲民航局正在走程序收回復興航權,後續將重新分配。(圖/記者季相儒攝)
交通部呼籲,復興航空董事會及主要股東應負起企業社會責任,妥善處理與照顧旅客與員工權益。民航局後續也將對停航後收回的航權儘速重新分配,並協調國籍相關航空公司辦理機師招募說明會,盼盡力吸納該公司員工。
基於公共利益及確保飛航服務不中斷考量,民航局已依行政院11月23日會議決議,陳報交通部同意依民用航空法第59條及第60條指定中華航空公司暨其轉投資的民用航空運輸業短期接替復興航空公司所有航線(金門至馬公航線外)的飛航服務,維護公眾利益旅客權益的必要措拖。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