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長彭勝竹。(資料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張暐珩/台北報導
為防止國家安全情報被敵方偵蒐,行政院會1日通過《國安安全局組織法》修正草案,未來要將過去國安局預算寄列於其他政府機關,不再有整筆預算;不過,為避免外界質疑預算有規避監督的可能,機密預算部分,仍需經過立院審查,由有關機關以機密方式處理。
過去國安局預算不得寄列在其他機關預算內,但為防止國家安全情報不被敵方偵蒐,國安會函請行政院修改「國家安全局組織法」,將國安局預算得以寄列於政府其他機關方式法制化;列為機密預算部分,修法中也明定,機密預算的編列、執行及決算審查,由有關機關以機密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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