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友才暫還押,圖為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違反美方反洗錢法案,3日凌晨0時20分裁定兆豐金前董座蔡友才以5千萬交保,但需2億元作書面擔保,一時無法覓得保金,法官裁定暫時還押。由於兆豐銀紐約分行遭到美重罰57億元,向蔡友才提出民事求償,而他則說,面臨天價求償金,他算了算「至少得當兆豐董座760年才賠得完」。
蔡友才與王起梆在庭上進行詳細答辯,蔡友才說,在看守所的每個晚上都在想自己會跟誰勾串,對任何的款項,十幾年來都未做個別指示,且自己離開兆豐已經8個月,人事幾乎全面改組,怎麼可能勾串,「我有圓滿的家庭,3個可愛的孫子,有2個87歲的父母,我每天都希望他們可以平安,為什麼我要離開台灣?」
蔡友才最後訴苦說,「媒體與政論節目把我妖魔化」,還懷疑與前第一夫人周美青有關,被質疑涉嫌幫特定政黨洗錢,事後也證明都不是事實。
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表示,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兆豐金前主秘王起梆、前紐約分行經理黃士明涉犯金控法之背信罪、收受不正利益罪等罪嫌,提起公訴,分別量處有期徒刑12、10、4年;至於是否尚有人涉犯洗錢罪嫌部分,另案偵辦中。
合議庭3日凌晨0時20分裁定蔡以5千萬元交保,並需要有2億元書面擔保;王起梆以1千萬元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不過,適逢周六,蔡、王都表示無法覓得鉅額保金,蔡的律師認為交保條件過於嚴苛;審判長諭知,如果不服裁定可再提抗告,2人都暫時還押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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