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一兵發現有269旅字樣,告知監察官。(示意圖,非當事軍人/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陸軍關渡指揮部陳姓連長要求下屬偷野戰背包。他一審後上訴認錯,高院仍維持9月刑期,不過可緩刑3年、義務勞務60小時,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2013年帶部隊到新竹湖口的陸軍北區聯合測考中心受訓,指示4名下屬到陸軍269旅偷取16個野戰背包,並說「我今晚請假,明晚我要看見野戰背包」。4人當晚8點多到一營區甲車集用場的封存場,以尖嘴鉗剪斷鐵絲偷取背包;薛姓上士回營後更指示安全士官去除269旅字樣,並發下給遺失背包的人員。其中一名李姓一兵發現有269旅字樣,報告關指部監察官。
陳男一開始還要求串供,但4人還是認罪。他起初仍然否認有授意行竊,一審被判9月徒刑,不得緩刑;直到上訴後認錯,高院才依《陸海空軍刑法》竊取軍用物品情節較輕微的罪,可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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