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使用的器具。(圖/斗六警分局提供,下同。)
社會中心/雲林報導
一名大陸籍男子從103年開始就每2個月來台一次,搭火車到全台各地行騙,他尾隨去拜拜的民眾回家,再點香、燒金紙,要被害人跪下拜拜,說自己要幫忙消災解厄,但根本是搜刮財物,日前終於遭到逮捕。
住在雲林的洪姓女子10月27日上午至住處附近的「五將爺廟」燒香拜拜,但返家時遭到大陸及呂姓男子尾隨,沒想到對方進門就開始假藉點香、燒金紙,要她跪下拜拜,以改運、驅魔避邪消災保平安,後來又要求交出900元,但其實呂男根本是在詐財,還趁機偷走收音機、16G隨身碟及小魚乾、米等物品。
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發現歹徒是持悠遊卡乘坐火車到雲林犯案,進一步追蹤竟得知對方曾出沒在高雄、台南、橋頭、左營、嘉義、岡山、楠梓等火車站,並於11月08日至台南機場搭機返回大陸,並查出他自103年份起至今,就陸續返覆由大陸廈門入境至我國之金門港,來台共有17次之多,每次都以個人旅遊名義停留約2個星期左右,平均1至2個月就會來一次。
▼大陸籍呂姓男子落網。
由於專案小組研判呂男食髓知味,一定會再入境犯案,便復報請檢察官通報境管,沒想到他竟早一步先入境,因此警方便前往台南、高雄等地埋伏追緝,並於5日中午接獲呂男在金門港遭扣留,因此前往逮人,並起出新台幣3萬3500元、銅製法器1批、布製符令3張、金色護身符3片、白米1包、香菇1包、酒1瓶及香煙等多項證物,訊後依嫌竊盜罪嫌,將他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斗六警分局長蔡詳忠表示,大陸籍呂嫌前後來台2年多,總是搭乘火車全台四處尋找犯案目標,應不只涉嫌本轄一案,呼籲如有遭類似犯罪手法受害民眾,可以主動向本分局連繫(電話05-5346031),一併報請檢察署偵辦,不容外籍人士假來臺觀光,而從事犯罪行為危害社會治安之情形發生,以保民眾財產安全。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