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代購馬汀鞋 女擅PO產品圖被告侵權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很多上班族為了賺外快,在網路幫人代購,不過使用圖片要當心!台北一位呂姓女子幫人代購馬汀鞋,引用了3張台灣代理商的產品照片,結果被代理商控告違法著作權法,最後士林地檢署認為,這3張照片單純拍攝商品,不具原創性,因此不予起訴;但律師說,只要把別人的圖片複製貼上,就有侵權疑慮,要非常小心!

受年輕消費者歡迎的英國知名品牌馬汀鞋,不只實體店面很搶手,在網路上也有不少人幫忙代購,但有賣家卻因此惹上了麻煩。一位呂姓女子在拍賣網站引用了3張代理商的產品照片,說她可以幫忙代購馬汀鞋,被代理商依違法著作權法提告,呂女在到案時供稱,她不是刻意要盜用,而是因為鞋子款式太多,只是為了想要幫客人確認鞋款。

檢察官認定,這幾張照片只是單純地拍攝鞋子,不具原創性,不在著作權法保護範圍,因此決定不起訴處分。而一名律師表示,「檢察官可能覺得,(犯案動機)不是那麼明顯,可是真的要查來說,其實這個是有這樣(侵權)的疑慮,是要非常小心的,還是有風險,這也沒辦法當成一個所謂的案例『以後大家可以這麼做』。」

到購物網站一看,各式各樣的圖片百百款,檢察官認為,著作權法要保護的是具有原創性的作品,像是有模特兒穿戴著商品,或是背景經過佈置,還有部落客的開箱文,只要未經同意引用照片,就算是觸法。

但法界大多認為,這個判例只算個案,不能當成通例,在網路世界只要把別人的照片複製貼上,就可能侵權風險,最重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專家建議自保之道,還是用連結方式,引述圖片的原始出處,才不會因為一個小動作吃上官司。(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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