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有令!綠委清理戰場 通過一例一休、7天假掰了

勞團燒冥紙。(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在總統蔡英文透過執政決策協調會登高一呼之後,《勞基法》相關修法案如火如荼在立法院展開戰火,民進黨則決定在6日清空戰場,朝野人馬歷經超過6小時協商破局後,在議場爆發激烈衝突,但最終仍順利三讀,一例一休、砍7天假、增特休假全數通過。

原本上週國民黨已經準備棄守,放手給民進黨進行強制表決,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走回辦公室的路上,遭到勞團抗議者襲擊,甚至勒脖等狀況,讓勞團落居下風,但戰火再燃,國民黨重起爐灶反抗,逼著立法院院長蘇嘉全只好宣布休息,待本周6日再來決戰。

由於上週的柯總召事件,讓警方絲毫不敢懈怠,6日甚至由警政署長陳國恩親自坐鎮,且調動超過千名警力,把立法院擠得水洩不通,只留鎮江街給議事人員、記者出入。

勞團抗議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法,燒冥紙。(圖/記者季相儒攝)

院內部分,國民黨甲級動員一早7點衝入議場佔領主席台,但不見任何民進黨立委的蹤影,而是等到8點多,才看著綠委從容進入會場,早已經準備與在野黨進行協商。果然,在國民黨癱瘓議事之下,蘇嘉全只好再召集黨團協商,且邀請勞動部長郭芳煜針對法條部分,一同參與協商討論。

至於協商過程中,時代力量再次透過社群平台的操作,成功帶起話題,痛批民進黨突然提出修正動議,要將在委員會初審通過的78-1條不予增列,朝野有相當激烈的爭論,協商時間也超過6個小時,最終仍是破局收場。

由於協商破局,早上就佔領主席台的國民黨人馬陸續補齊戰力,在台上高喊口號抗議;此時,民進黨從議場後門襲擊,以人海戰術強行搶奪主席台,藍綠雙方馬上陷入混戰,爆發拉扯激烈推擠,最終蘇嘉全院長在綠委蔡易餘、莊瑞雄的左右護法下,宣布繼續開會,且進入逐條審查、逐條表決階段。

最終,《勞基法》中的11條條文,根據三讀條文,立院確定通過第36條的「一例一休」,從現行的「每7日至少1日休息」修改為「每7日至少2日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例假只有在天災、事變和突發事件的前提下,雇主才能要勞工上班,而雇主必須發給加倍工資,且補假給勞工。

在「休息日」部份,勞工只要同意就可以上班,工資部分,2小時內,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另給予1又1/3,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另給予1又2/3。

至於砍7天假部份,條文修正第37條,由勞動部指定國定假日的權限,回歸內政部所訂定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在該辦法中,應放假日為11日,勞工再加上5月1日勞動節,成為12日,明年起實施;少掉的7天國定假分別是:元旦隔日(1/2)、青年節(3/29)、教師節(9/28)、光復節(10/25)、蔣公誕辰(10/31)、國父誕辰(11/12)及行憲紀念日(12/25)。

勞基法逐條表決,立法院院長蘇嘉全三讀敲槌通過(圖/記者季相儒攝)

同時,為補償砍假,條文也通過特休假增加的提案,未來工作滿半年未達1年者,就享有3天特休假,滿1年有7天,滿2年未滿3年10天,滿3年未滿5年是14天,第5年到第9年是15天,第10年起是16天,之後逐年增加1天,特休假日上限為30天。

另外,護理人員等常碰到的「花花班」問題也確定通過修正,未來換班時,勞工至少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

有關吹哨者條款方面,條文也修正第74條,未來雇主除了不得因勞工申訴公司而予以解僱外,還新增不得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之處分;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也應對申訴人身份資料嚴守秘密,不得洩漏足以識別其身份之資訊,否則要追究刑事及行政責任,還要賠償勞工。

條文也明定,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接獲第一項申訴後,應為必要之調查,並於60日內將處理情形,以書面通知勞工。

在條文第79條中,則修正加重對違法雇主的處罰,將罰鍰最高可罰至150萬元新台幣。原本初審通過的78條之一,則不予增訂。

▼勞基法逐條表決,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記者季相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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