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取消App Store七日鑑賞期 還是有特例可退費

我們想讓你知道…從今年初就開始實行例外準則啦~

記者莊友直/台北報導

行動裝置購物目前可說相當便利,其中最受到民眾歡迎的,無非是類型五花八門的 App 了,但要是不小心買錯 App,以 Google Play 來說,可在 15 分鐘內簡單退款外,App Store 也能在 7 天內申請無條件退款。

但近期在蘋果官方的條款中可發現,原本因應台灣消保法 7 日鑑賞期的無條件退費悄悄取消,且條約也改為「您了解並同意我們提供的服務及內容不適用當地消費者保護法案中所規定的七日無條件退款之要求」,也代表著蘋果未來將不再提供 7 天無條件退費。

▼從蘋果官網的條約中,已經可發現 App Store 已不適用當地(台灣)消保法中的七日無條件退款的字樣。(圖/翻攝自蘋果官網)

類似的爭議在 2011 年時,也曾發生在 Google 與台北市政府上,當時台北市政府要求 Google 需遵守消保法中的七日鑑賞期無條件退費約定,而 Google 不從的狀況之下,最後因應台北市政府敗訴而落幕,但台灣消費者至 2013 年 2 月才能在 Android 系統中下載付費 App,難道相同的事件又要重演了嗎?

其實事實並不然,因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簡稱消保處)於今年 1/1 日起,正式實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適用於易腐敗商品、已拆封的影音與個人衛生產品,以及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也就是 App 部分,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 7 日解除權後,就能不在 7 日無條件退款的管轄之下。

▼但在蘋果公佈之前,其實行政院消保處已經在今年 1/1 日施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可讓 App 排除在七日鑑賞期之外。(圖/翻攝自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簡單來說,因應蘋果 App Store 適用消保處在今年 1/1 實行的例外條例,並告知消費者 App Store 將不適用於消保法 7 日鑑賞期,且消費者也同意的狀況下,即能在 7 日之後進行退費

當然,這並不代表以後買錯 App 就不能退費了,同樣需要按照官方的申請流程,只不過要是理由不夠充分的話,蘋果官方可能就會認定為退款濫用、或是詐欺,並有權退回退款要求。但要是真的不小心買錯 App,相信偶一為之的退費方式,官方也沒有必要去做阻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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