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某公園深夜野戰 13歲少女沒接爸的電話…事後控男友性侵

▲13歲少女指控,在永和某公園被陳男性侵;但檢方認為,少女當下沒接爸爸的電話,不符常情,認定非強制性交。(圖/示意照/圖中人物和新聞無關/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13歲少女和陳姓男子交往,指控被對方在永和某公園內性侵;但檢方認為,她當下沒接爸爸打來的電話,事後還對父親說謊,有違常理,認定陳男非強制性交。檢方將陳男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嫌起訴。

少女指控,2014年某天晚間,和陳男(24歲)、李姓女友人逛夜市,隨後3人到公園聊天,之後友人突然消失,她就被陳性侵。陳男坦承,和少女發生3次性關係,但強調是你情我願,且不知道她未滿14歲。

檢方調查,事發時,少女看到父親打電話來,沒接也沒求救,事後還謊稱是朋友來電才不想接;檢方認為,若少女遭到性侵,應會想辦法求救逃離,行為不合常理,認定陳男強制性交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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