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友人14歲女兒 中年男性侵還凹「她誘惑我犯罪」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46歲男子對友人的14歲女兒小雅化名)有好感,在7月時假借受託送水果到小雅家樓下,並以尿遁為藉口進到女方住處,性侵得逞。林男被逮後還矢口否認犯行,聲稱是「小雅誘惑我犯罪」,今被依對未成年少女強制性交罪判4年10個月有期徒刑。

《自由時報》報導,林姓鐵工對女友人的女兒小雅頗有好感,於是假借女友人之託送水果到小雅家,小雅原請他將東西放在樓下就好,但林卻以尿遁為由要求開門,性侵得逞,事發後小雅在母親陪同下報警驗傷。

新北地檢署開庭時,林男矢口否認性侵一事,還說「是小雅誘惑我犯罪」,之後才坦承犯行 。新北地院今審理依對未成年少女犯犯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4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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