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警舌吻住戶女童。(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離婚的鍾姓社區警衛看到住戶7歲女童獨自在社區大廳玩耍,竟突然色慾攻心,尾隨對方進廁所,強行抱起對方,將舌頭伸進女童嘴巴親吻,但後來不慎被咬到,事情曝光後便挨告,最後被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重判1年2月徒刑。
據判決書,鐘男尾隨女童進廁所後,就強行把人抱到換尿布的平台上,雙手放在對方肩膀上,正面舌吻得逞,但過程中女童不停掙扎而被咬到舌頭,後來就分別離開廁所,但因為被害人回家後一直摀著嘴巴笑,她的母親問「妳神經耶!笑什麼?」讓整件事情曝光,因此挨告。
法官審理時認為,鐘男身為居住社區的警衛,不思如何幫忙照顧社區內住戶的年幼孩童,竟利用女童信任,為滿足個人性慾,對未滿14歲的女子做出猥褻行為,犯後也一再否認犯行,也沒做出任何賠償,因此重判其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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