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雲林報導
中華民國嘉邑行善大會創團長黃塗德驚爆在2013、2014年間性侵少女和大學剛畢業的女子,被雲林地院判刑346年,應合併執行30年;根據判決書,黃男都是以「治病」為藉口奪走2被害人貞操,被害人流血喊痛,他還稱這是「排毒」、「多幾次就不會痛」。
判決指出,黃男具有相當之風水(堪輿)、命理知識,創辦太昊殿(及無憂山慈善功德會,並成立龍天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他會固定在太昊殿內講道,參與太昊殿、無憂山團體內的師兄師姐、義工、信徒等,稱他為老師或師父。由於黃男地位崇高,藉由可用神通替人治病、為人傳功等宗教信仰之手段侵犯2女。
其中被害人大學畢業後到黃男擔任主委的廟宇太昊殿工作,負責幫忙設計雜誌、網站等,並住在廟宇後方建物2樓;2013年中秋節前後一、二日,黃男以幫她治療為藉口,強調「我要救妳,妳要成為神的傳人」,性侵得逞。被害人因為沒交過男友,不曾有過性行為,當場表示很痛、流了很多血,黃男竟回應「這些血是從妳身上排出來的毒,多幾次就不會痛,身體會變好。」
判決指出,被害人供稱遭黃性侵次數太多,至少30次以上,印象中最頻繁的是一天3 次,地點包括黃男的賓士車、牙醫車庫旁、無憂山慈善功德會等;另外,黃男都會在生殖器上塗抹面速力達姆,「他說是要擦藥。」
2014年7月某日晚間,被害人以錄音器錄下黃男性侵過程,但因錄音器放置的位置較遠,無法清楚記錄;至於為何會想暗中錄下黃男惡行,她表示,因為私下了解發現還有其信徒也受害,因此下定決心蒐證,並告訴其他受害信徒的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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