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呼籲黨產會別「選擇性辦案」。(資料照/記者徐政璿攝)
記者徐政璿、王子寧/台北報導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6日將召開聽證會,追查國民黨中廣、中影出售案是否不當。對此,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表示,法院已判決國民黨取得日產並無違法,黨產會卻一再以「擠牙膏式」的選擇性解讀案件,希望黨產會能多點包容心及同理心,真正的轉型正義不該是如此。
胡文琦批,黨產會所謂的轉型正義,實質上就是清算鬥爭國民黨。針對中廣案,行管會主委邱大展表示,國民黨當時用中廣土地出售的錢成立台綜院,黨產會是否要清查台綜院,甚至是否該認定台綜院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是否要把錢追回?黨產會選擇性執法,將中投財產移轉國有,在法律層面上,若財產是國民黨用不當手段從私人所取得,將來也應移轉回私人。
胡文琦則引用北院當時判決中影、中廣的相關說法,「國民黨當時就是中華民國,縱使有抗日損失,也應由國庫支出,但國民黨又以私人團體的型態,要求國家賠償其私人開銷,雖此問題用今天的法律來看有許多不妥之處,但難用今天的法律評論當年的不對,加上追溯期已過,涉及第三人權益,除非透過特別立法才能解決,北院因此難以認定國民黨取得日產有何違法,判決國產局敗訴」。
胡文琦指出,依民進黨的邏輯與立場,荷蘭與日本當年侵占殖民台灣,「民進黨是否也應一併討論」,黨產會如果依法行政要清查,也想引用北院判決的話,那黨產會又為何無視高等行政法院第一次對黨產會凍結台灣銀及永豐銀的裁決,「對於黨產會的雙重標準,國民黨非常不以為然,遑論民進黨政府硬拗的原住民轉型正義不談」。
胡文琦強調,黨產會不應是選擇性正義;邱大展也說,針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給予尊重,但黨產會也應按法執行,否則就是瀆職。至於國民黨財產是如何劃分?其中包括原為國家所有變成國民黨所有,以及國民黨賣給私人等兩部分。若有人從國民黨買到財產的價額有賤賣情況,黨產會也應一同向私人追償,執行法律時,應有兩名被追償的對象,一為國民黨、二為不相當取得財產的其他人士。
邱大展指出,中投土地不能移轉國有的理由之一,依不當黨產條例第六條規定,移轉對象應有三人,國有、地方自治團體及原所有權人。他嚴詞抨擊,黨產會在處理黨產問題,手段過於粗暴粗糙,不當黨產條例由黨產會自訂,按條例規定應移轉對象有三人,如今黨產會要將中投財產全部移轉國有,黨產會不遵守立法規範,若國民黨有錯就要追,若有人從中得利也應該要追,但黨產會不能選擇性辦案,應尊重法院判決。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