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嵐發公告聲明。(圖/攝影中心)
記者關韶文/台北報導
歌手溫嵐加盟太陽娛樂後,13日卻驚傳溫嵐已經向公司寄出存證信函,因她認為「公司資源都在周湯豪身上」,和太陽娛樂對簿公堂,今(15日)晚間溫嵐在粉絲專頁也對「缺席頒獎典禮」一事做出回應。
此公告中提到,「溫嵐跟歌迷說抱歉:原本想在廣州『勁歌王』頒獎典禮上跟大家見面,沒想到準備出發前一晚收到唱片公司通知說,取消!不去了!並通知相關工作人員取消妝髮,航班交通與飯店。」
▲溫嵐在臉書向粉絲抱歉。(圖/攝影中心)
嵐圖公司的公告中,也提出唱片公司說法,「今日新聞消息曝光,對太陽娛樂聲譽傷害實在很大,主辦方來電通知,對我們與藝人的合約關係,在尚未確認前,溫嵐不適合出席此次頒獎典禮,以防媒體新聞失焦,也因此取消溫嵐12/16勁歌王典禮的出席跟演出。特此通知各位。」
溫嵐的公告中提到,這次勁歌王頒獎典禮活動,事在雙方終止合約前敲定的,嵐圖公司聲明,「如果證實是前唱片公司台灣太陽娛樂惡意取消活動,就會構成違約,縱使我們終止合約後仍然主張違約賠償。」
▲溫嵐發公告聲明。(圖/溫嵐臉書)
聲明最後,嵐圖公司也提到:「嵐圖公司再次跟歌迷道歉,抱歉溫嵐讓大家久等了,讓大家擔心了。」對於溫嵐的公告,太陽娛樂做出聲明,表示太陽娛樂自始至終都沒有違約。
太陽娛樂聲明全文如下:
近日本公司與旗下藝人温嵐的合約問題,在蓄意炒作及惡意指控之下,浪費了社會媒體資源,本公司深感遺憾。
太陽娛樂商譽信譽良好,旗下有吳奇隆、許志安、薛凱琪、曾國祥、周湯豪、恭碩良⋯等知名藝人。由於某媒體報導全與事實不符並嚴重傷害本公司信譽,太陽娛樂將對於未求證即惡意報導的媒體提告。
太陽娛樂之於温嵐,合情、合理、合法。自始至終太陽娛樂都沒有違約。因此在温嵐刻意避不溝通,也未經律師發存証信函的狀態之下,太陽娛樂已經委請律師進入法律程序。
特此聲明 以正視聽
太陽娛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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