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臨檢示意圖。(圖/記者徐文彬攝)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彭姓女子去年遇警臨檢盤查時,雖然沒有被查出不法,但她在結束時因為覺得不快,回頭罵「靠北」,卻因此被依侮辱公務員現行犯逮捕,不過法官認為她是在盤查結束、員警許可離去時轉頭罵的,所以不能算是侮辱公務員,獲判無罪。
據判決書,彭女去年9月9日凌晨開車遇警,卻因為不明原因立刻回頭,反而引來員警注意而被攔,不過盤查完也沒被發現什麼不對勁的地方,沒多久就放人,但她覺得盤查很荒謬,因此離開時走了3、5步又回頭罵了一聲「靠北」,卻因此被逮。
法院審理時,彭女供稱會爆出口只是想要抱怨、抒發自己不滿的情緒,不是針對誰,而法官看了警方秘錄器影片後,發現她確實有配合員警出示證件,也在詢問能否離開時,獲得「可以,請慢走」的回應,因此認定盤查已經完成、依法執行的職務也已經結束,加上沒有其他具體事證,因此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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