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總統朴槿惠。(圖/路透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國會先前已經通過總統彈劾案,朴槿惠的委任律師團向憲法法院遞交的答辯狀18日曝光,答辯狀中反駁彈劾案稱,對於朴槿惠違法的指控不屬實,即使檢方主張有證據證明朴槿惠違法,仍不足以免去其總統職務。
根據《韓聯社》報導,南韓國會中,負責彈劾公訴事務的委員團和律師團18日舉行聯席會議,並公開答辯狀的主要內容。針對朴槿惠是否犯下收賄等罪,朴槿惠團隊認為,憲法法庭應在崔順實等涉案人士進行充分審理後,再作判決。
朴槿惠的答辯狀稱,彈劾程序有嚴重的法律缺陷,相關指控並不屬實,也沒有證據可佐證,因此公訴應該被駁回。另外答辯中還稱,將未被證實的疑點視為「事實」的作法,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朴槿惠的律師團稱,崔順實等人干預政務官等南韓高官人事的指控不是事實,也沒有證據能證明;「Mir財團」和「K財團」僅是朴槿惠施政中的一小部分,朴沒有從中牟利,也沒有發現崔順實藉此圖謀私利。
針對朴槿惠強迫企業財團向「Mir財團」和「K財團」捐款的指控,答辯書中稱,朴槿惠並無強迫,相關企業是自願捐款,且由於2大財團是公益基金會,且朴請求捐款時並無提到先關代價,因此不能視為是「受惠意圖」。
另據南韓《中央日報》報導,朴槿惠辯護律師團成員李中換說,「難以認定朴總統違憲,違法部分也沒有證據」。至於「世越號」沉沒事件,他說,「我認為總統並不負有直接責任,難以認定總統直接侵害生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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