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持棒毆江蕙胞弟 法院裁定收押陳嫌

2016年12月21日 23:04

▲陳嫌涉強盜未遂等罪,晚間遭裁定收押禁見。(圖/記者林煒傑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知名歌手江蕙胞弟遭闖入「楓丹白露」社區民宅傷害案,警方今天終於在萬華逮捕逃亡3天的陳姓嫌犯,但他落網後堅決否認犯案,移送時還不斷大喊「我是被冤枉的」。士林地檢署複訊後,認為陳嫌涉犯強盜未遂等罪嫌,且有逃亡、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士林地院晚間11時裁定收押陳嫌。

士林地院表示,陳嫌經訊問後,否認犯罪,但有證人結證之證述可稽,且有現場跡證鑑識結果為憑,足認涉犯刑法第330條第2項、第1項加重強盜未遂罪嫌,嫌疑重大,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陳嫌案發後還刻意更換服裝離去,再加上檢警以科技定位方式在他友人家拘捕,有逃亡之虞。法官審理後認為,若不予羈押,將難進行追訴、審判,但串證之虞,並無相關證據可佐證,故禁見部分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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