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女友妹妹當按摩師…渣男吸管口餵安眠藥迷姦 重判8年

▲宋男覬覦女友妹妹的美色,在對方咖啡中下藥後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宋姓男子開設養生工作室,還雇用女友的妹妹小涵(化名)當按摩師,並將工作室2樓承租給她居住;但他其實早覬覦對方美色,104年5月將安眠藥摻在飲料後,將小涵性侵得逞。事情曝光後,他辯稱是被對方勾引,但台南地方法院認為他不知悔改,重判8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宋男曾因詐欺案被因案科處罰金,沒想到竟不知悔改,把歪腦筋動到女友妹妹身上,並在104年5月趁小涵接待客人時,將安眠藥放入女方所引用的咖啡杯內。小涵喝了摻有安眠藥的咖啡後,開始出現頭暈、四肢無力的症狀,因而倒臥在沙發上。

宋男見狀後,馬上利用吸管吸取杯中剩餘的摻藥咖啡,並將液體滴進女方口中,以此讓小涵飲用更多安眠藥成分。小涵昏迷2小時後,曾短暫甦醒,但由於藥效過強,所以僅回到2樓房間就繼續昏迷。

尾隨在後的宋男眼見時機成熟,立刻進房對小涵脫褲性侵,直到小涵當晚醒來發現自己全身赤裸、下體濕潤,同時伴有嚴重的頭暈症狀,才察覺事情有異,隨即搭車至醫院就診;醫院檢驗後,證實是安眠藥中毒情形,小涵懷疑自己可能遭下藥性侵,立即報警。

宋男到案後,雖承認與小涵發生性行為,但卻辯稱是對方主動脫衣勾引,直到警方還原遭刪除的監視器畫面,才狠狠打臉宋男說詞;法官認為,宋男若不是作賊心虛,何必刪除監視器畫面?認定宋男日前因案科處罰金後,依舊不知悔改,這次雖已賠償女方45萬元,但仍堅不認錯,所以依下藥強制性侵罪判8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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