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發現自己2次昏睡醒來後頭都很暈,懷疑自己遭母親同居人猥褻。(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年約40多歲的周姓男子為了讓女友按醫生指示服藥,就將醫院開的管制藥「美得眠錠」(含FM2成分)加在食物裡,結果連帶迷昏女友未成年的女兒,最後還被反控猥褻。由於查無周男猥褻的跡證,新北地院法官考量到他是為了讓女友吃藥且用量低,情有可原,因此依違反毒品危害管制條例判刑2年半。
15歲的少女雖然與奶奶住在一起,但平日還是會到母親的住處見面或是留宿,但2014年11月到母親家吃完晚餐又聊天到深夜,喝了周男(母親同居人)端來飲料卻一覺昏睡到隔天;2015年4月又因喝了四神湯出現相同的狀況,就算起床還是覺得頭暈不舒服,懷疑可能遭猥褻於是向表哥、阿姨訴說,進而提告。
周男在庭上坦承,女友2010年出車禍後就需要服用「美得眠錠」,卻一直不肯按醫生指示服藥,加上女友母親拜託他想想辦法,才會在食物裡下藥,至於連少女也「中標」是因為母女倆聊天到深夜,想讓她們早點睡覺休息。
由於檢警並未發現周男涉嫌猥褻少女的跡證,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周多次陪女友到醫院領藥應該知道那是一種管制藥,考量到女方母親確實曾經請託,加上他的動機只是希望她按時吃藥,用藥量也相當低,因此依違反毒品危害管制條例及刑法59條規定,減刑為2年半,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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