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搞大肚子,女方卻挨告。(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15歲少年阿泉(化名)與16歲少女芊芊(化名)相戀,兩小無猜,不到1個月發生至少20次性行為,且不戴套就上陣,女方懷孕後,阿泉的父母依建議提告「與幼童性交猥褻罪」,而芊芊父母得知女兒被告,怒斥「搞大我女兒肚子還告人」。
據《自由時報》報導,小情侶認識不到1周就交往,趁父母不在家,就多次偷嘗禁果,阿泉不戴套就上陣,芊芊提醒「這樣會有小孩吧!」,他卻回「我會體外射精」,不料,芊芊因此懷孕。
阿泉父母求助有法律常識的友人,決議先告女方「與幼童性交猥褻罪」,而芊芊父母得知被告訊息後,怒斥「他搞大我女兒肚子還告人,到底是不是男人?」也提告對方涉犯刑法221條「強制性交罪」,大打法律戰,雙方都被依法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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