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昌官階三線一星,曾被譽為警界的明日之星。(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警局三民二分局長李世昌涉嫌在2011年間擔任行政科專勤組時包庇賭博電玩,3年間家產就暴增1111萬,他昨日(26日)在高雄地院當庭哽咽認罪。由於李世昌與擔任白手套的離職警員葉嘉雄已繳回585萬犯罪所得,雖然雙雙被依貪污罪提起公訴,但法官認為李已無羈押必要,裁定以12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現年58歲的李世昌是中央警官學校戶政系47期畢業,曾經擔任鹽埕分局副分局長、小港分局副分局長以及三民第二分局副分局長等職務,今年8月被爆出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向電玩業者收賄1千多萬元,被停職調查並羈押4個月。
李世昌本月26日在高雄地院當庭哽咽認罪,承認確實曾收下500萬元,之後以12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高雄地檢署同日依貪污罪將李世昌以及擔任白手套的離職警員葉嘉雄提起公訴,考量到2人已繳回585萬元犯罪所得,並配合揪出其他涉案組員,檢方將建請法院減刑。
根據檢方調查結果,李世昌在2011年間擔任行政科專勤組時按月向電玩業者收賄,每次交付金額約80到90萬,自2011年犯罪時間起算3年間李的家產就暴增1111萬,而這筆不明資產目前已被檢方建請法院一併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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