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機場降落費調整 松機漲1.25倍、中南部機場降2成

2016年12月27日 17:17

▲民航局明年元旦起調整機場降落費,松山機場費率漲1.25倍。(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交通部民航局為搭配新南向政策,吸引航空公司飛航其他縣市機場,自106年1月1日起,針對所轄航空站國際航線收費進行調整,未來高雄、台中及其他飛航國際包機機場國際航線降落費調降約20%(視不同機型而異)。不過,松山機場為反映實際成本則將調高費率為現行1.06倍至1.25倍。

民航局預定自106年1月1日起實施「國際航線新收費標準」,希望能藉由差別費率提升機場使用效率,提高航空公司飛航意願,促成新南向政策的推動。除松山機場為反映實際成本將調高費率為現行1.06倍至1.25倍外,高雄、台中及其他飛航國際包機機場的國際線降落費費率將較目前收費再調降約20%(視不同機型而異),至現行新闢航線及增加班次優惠則仍將繼續維持。

▲為鼓勵航空公司飛航其他地區機場,民航局擴大調整機場降落費整體費率結構。(圖/記者季相儒攝)

另外,商務專機及自用航空器雖較輕,但基於該等航空器仍占用時間帶,且也有使用場站設施,因此增設降落費最低收費標準,其中松山機場每架次最低收費2萬元,高雄及台中機場1萬元,其他飛航國際包機機場5千元;同時新增停留費收費標準,合理反映實際成本。

交通部表示,其實從102年7月1日起,就有推出國際航線降落費短期調整方案,其中高雄與台中機場降落費減收10%,台南、金門、馬公、花蓮、台東及嘉義等飛航國際包機機場降落費減收50%;另外,對於新闢航線或增加班次業者,則給予國際航線降落費減收至少50%甚至完全免收的優惠。

方案推動期間,航空公司普遍反映良好,高雄機場也成功吸引酷航等7家低成本航空公司(LCC)進駐營運,因此這次民航局才會以短期費率為基礎,擴大調整整體費率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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