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假殉情毒殺前女友遭起訴 法院認定「非殺人」


▲徐男聲稱與何女相約殉情,卻毫髮未傷將何女送醫,引起檢警懷疑。(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38歲徐姓男子今年1月約何姓前女友到摩鐵,沒想到何女施打過量海洛因昏迷,送醫後急救無效,檢方調查後,懷疑徐男因感情因素,起了殺意,依殺人罪嫌起訴。不過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是何女自己施打過量海洛因,改以《藥事法》轉讓禁藥致人於死罪判8年有期徒刑。

檢警調查,今年1月間,徐男發現何女另交新男友,心生不滿,竟以海洛因當作誘餌,約她到淡水某摩鐵,開車路上,徐女接到新男友電話,更引發徐男的殺機,進入房間後,徐先幫何女以針筒注射海洛因,發現患有心臟病的何女陷入昏迷,但他竟將安眠藥混入液體中注射,並用手機拍下何女裸照,製造兩人到狂歡後殉情的假象;且驗屍報告中,死者體內參雜海洛因和安眠藥,檢方認為,她在注射毒品後昏迷,無法自行施打安眠藥,因此絕非自殺,當時依殺人等罪起訴徐男。

▲徐男當時供稱與何女相約自殺,卻毫髮無傷將對方送醫。(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徐男當庭坦承有無償轉讓海洛因給何女使用,但並沒有致人於死的犯意,當時也沒看到何女有服用安眠藥,他洗完澡出來後,就看到何女已經自行施打海洛因,也不知道對方施打的劑量,他也沒有相關醫藥知識,身邊更沒有人因為毒品死亡的案例。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何女患有躁鬱症、頭痛、心臟病等疾病,身體狀況不佳習慣服用鎮靜安眠藥物,因此死者體內驗出的安眠藥成分應為自行服用藥物所代謝,其餘物質來源雖不明,也不能完全推給徐男,但徐男明知海洛因對人體有危險性,卻仍將高劑量的海洛因及針筒放置在旅館房間桌上,誘使何女施打,導致藥理加成作用,導致中毒性休克致死,因此改依轉讓禁藥致人於死及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判徐男8年;另施用第二級毒品及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等罪則判7月,此部分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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