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高乘載孕婦不受限 5項「交通新制」上路懶人包必看

2016年12月30日 09:26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2017年元旦起,共有5項交通新制要上路,包含「新型式機車新車應配備晝行燈或自動開亮頭燈功能之頭燈」、「新型式大客車新車應配備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乘載孕婦之小型車不受國道高乘載管制」、「機場降落費新費率」、「調整國際水陸郵件業務」。

▲2017年元旦起,5項交通新制將上路。(圖/記者陳明仁攝)

1.新型式機車新車應配備晝行燈或自動開亮頭燈功能之頭燈

交通部表示,新款機車新車自106.1.1起,需配備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的頭燈,經檢測審驗合格後,才得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檢領照。既有型式機車新車則將自108.1.1起,也要強制執行。不過這部分都是「直接針對」打造車輛的車廠規定,已上路的舊款汽機車不要求強制配備,但將鼓勵民眾白天可自行開大燈。
交通部也特別澄清網路謠言,「明年元旦起,騎車或開車白天也要開大燈!否則一次一罰,每次開罰汽車1200元,機車600元,汽車上國道加倍罰2400元」,強調現有舊車上路若不開燈也不會開罰。

2.新型式大客車新車應配備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交通部表示,為加強行車安全,新型式大客車新車自106.1.1起(各型式大客車新車自108.1.1起)應配備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藉由裝設在車外的攝影機,提供駕駛即時影像紀錄,經檢測審驗合格後,使得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檢領照。

3.乘載孕婦之小型車不受國道高乘載管制

交通部表示,秉持「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3條「孕婦應優先獲得照顧」精神,在高乘載管制時段,提供乘載孕婦未滿3人小型車通行,高乘載管制時段如有使用國道需求,需於交流道入口檢查處主動出示孕期內之孕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身分證明(如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等)等2項證件(缺一不可),供現場管制作業人員查驗,以利通行。

4.機場降落費新費率

交通部表示,2017元旦起,將所屬各分群機場採差別定價收費,除松山機場調漲外,高雄、台中及其他飛航國際包機機場的國際線降落費費率,約較目前收費再調降約20%(視不同機型而異),現行新闢航線及增加班次優惠仍將繼續維持。

5.調整國際水陸郵件業務

交通部表示,中華郵政明年元旦起將停辦國際業務,包含國際水陸函件:計停辦日本、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越南、泰國、印尼、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法國、荷蘭、南非、香港及澳門等15個國家(地區)之國際水陸函件。
國際水陸包裹出口業務也計停辦韓國、港、澳地區等3個國家(地區)之國際水陸包裹出口業務。

此外,中華郵政將一併調整國際水陸包裹資費 計調整大陸地區、日本、馬來西亞、新加坡、越南、印尼、泰國、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德國、法國、荷蘭及南非等14個國家(地區)之水陸包裹資費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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