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衛福部先前曾表示要禁止「性傾向扭轉治療」,未來任何試圖扭轉、改變同志性傾向的醫療行為,都屬違法,且最快在3月公告上路,屆時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50萬元,甚至遭停業撤照。
衛福部去年12月30日曾預告要訂定「醫師執行性傾向扭轉(迴轉)治療之行為,為醫師法第28條之4第1款規定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草案,並進行60天的預告期,以蒐集各界意見和看法。
▲跟上同婚法初審通過的腳步,衛福部要禁止「性傾向扭轉治療」。(圖/記者季相儒攝)
▲衛福部去年12月30日曾預告要將「性傾向扭轉治療」列禁。(圖/衛福部)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2日表示,台中市政府性平委員會去年5月曾接獲民眾陳情,指出有醫護人員以同性戀或多元性傾向為病,進行診斷,甚至還進行扭轉治療,導致同志身心受創;為此,性平委員會函文衛福部,建議將此列為禁止醫療行為。
石崇良說,現代精神醫學早就不將同性戀、多元性傾向等視為疾病,所以坊間的「性傾向扭轉治療」不但毫無科學證據,還可能對青少年造成身心上的傷害,所以希望能透過法律規定,防止不具證據力的醫療方式被濫用。
石崇良指出,新規定最快在今年3月上路,若屆時有醫師違反規定,將可開罰10萬元到50萬元的罰鍰,並併處限制執業範圍、停業處分1個月至1年,甚至撤銷執業執照;而情節重大者,廢止醫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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