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新北市為體恤小黃運將春節服務辛勞, 106年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將與北市、基隆市自1月23日零時起至2月1日24時止,同步實施計10天。若駕駛未使用新式計費表功能將春節加成20元直接計入跳表金額或仍使用舊表的計程車不得額外加收春節加成費用。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春節加成則依公告之固定運價收費。
新北市交通局表示,目前已印製春節運價貼紙,將自1月9日(星期一)起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處,請計程車駕駛人至上述地點索取,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以利乘客查看。
交通局表示,北北基多數計程車均已裝設新式計費表,計程車駕駛應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將春節加成20元直接計入跳表金額,若計程車駕駛未使用新式計費表功能或仍使用舊表計程車不得額外加收春節加成費用。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春節加成則依公告之固定運價收費。請駕駛人確實依計費表顯示金額收費,不得額外加收費用,也請乘客於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正確性,以免衍生消費爭議。如遇有超收車資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新北市1999市政服務專線申訴。
▲北北基計程車春節期間加收20元運工費,將自1月23日時起,至2月1日24時止,未使用新錶將20元計入跳錶,或仍使用舊錶計程車不得額外加收春節加成費用20元。(圖/新北交通局提供)
交通局提醒,春節走春拜年與聚餐場合較多,市民可多加利用計程車服務,切勿酒後駕車。計程車駕駛犧牲闔家團圓假期,提供便捷接送服務,呼籲乘車民眾體恤運將辛勞,不吝給予支持鼓勵,讓大家一起度過開心平安的春節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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