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性侵示意圖,與新聞人物無關。(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間資訊公司50歲莊姓負責人,前(2015)年底開始透過Line向25歲女員工示好,由於OL不敢得罪老闆,只有禮貌性婉拒。不料去(2016)年5月,莊男趁女方獨自加班時,進入公司將門鎖上,走到她後方熊抱,接著更進一步強吻、揉胸,又強脫內褲以手指性侵得逞,被依涉嫌強制性交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女員工在這間網路行銷公司擔任客服,碰上老闆積極的追求,只能禮貌性回應或委婉地拒絕,卻讓他誤以為有機會。去年5月15日晚間,OL獨自加班,莊男見機不可失,進公司後立刻將門上鎖,再走到她位子攀談,卻沒得到正面回應,竟大膽從後緊抱。
「走開!不要碰我!」儘管女員工大聲喝斥,莊男依然不放手,接著又把她推到桌邊強吻、揉胸,再脫去女方內褲以手指性侵,過程中她不斷掙扎喊叫,莊擔心驚動他人才停手,離去時更帶走內褲「留念」。OL遍尋內褲不著,掩面啜泣,隨後莊男返回公司,稱已將內褲帶回家,要送她「新買的」桃紅蕾絲內褲遭拒絕。
OL待莊男再次離開公司,連忙用Line聯繫王姓友人,2人先到附近買紙內褲,回公司後又見到莊男,王男立刻上前壓制,並且報警處理。莊男供稱,2人情投意合,而且當遭到拒絕後馬上停手;不過,女方詳細描繪事發經過,又出示驗傷單及通聯記錄。檢方依涉嫌強制性交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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