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虧待勞工」 林明昇出面再加發興航員工1萬元年終

2017年01月10日 12:09

▲興航無預警停飛,員工要求合理資遣費賠償。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復興航空閃電解散後,董事長林明昇神隱多日,今上午臨時舉行記者會。他說,絕對會「依法負責,全力保障員工權益」,考量年關將至,他也將在明天興航股東會中爭取為每位同仁加發年終獎金新台幣1萬元,聊表賀年心意。

▲「一切合法」,林明昇出面強調資遣沒少給。

林明昇在記者會中表示,興航解散至今45天,自己不斷在做善後,在解散之初就宣布絕對會「依法負責,全力保障員工權益」。現在考量年關將至,除了已發放的勞基法法定資遣費,及勉力為同仁爭取的董事會優於勞基法方案,更將進一步在股東會中爭取為每位同仁加發年終獎金新台幣1萬元。

復興航空表示,目前已完成全體員工法定資遣費發放,另為求進一步照顧員工,除主動匯入1.45億元提高信託專戶資金水位,興航全體員工因此可在「優於勞基法」的優異條件下,獲得60天工資的薪資優遇方案。復興航空舉例,如月薪為3萬餘元的員工,除資遣費外,依最新方案可獲得近8萬元;如月薪為5萬元的員工,除資遣費外,依最新方案可獲得11萬元。

▲復興航空企業工會多次走上街頭抗爭。

對於企業工會於勞資協商期間多次激烈的抗爭行動,興航尊重其意見的陳述與表達,但對於肢體攻擊與製造恐懼,甚至對各機構造成行政業務不便,復興航空慎重表示完全無法接受。尤其對於工會要求「僅針對工會會員提供50至30萬元行政補償」的差異性訴求,獨厚工會會員,犧牲整體員工的權益,有違公司照顧全體員工之初衷、底線與責任,表示無法理解與認同。

對於員工權益,復興航空的立場明確,公司的初衷,是照顧「所有」員工,公司的底線,是照顧「所有」員工,公司的責任,是照顧「所有」員工,這些員工,包括繼續為旅客辦理退票的同仁,繼續為所有員工保全資產、維護資產、處理薪資的員工。

復興航空重申,「依法全力負責,照顧全體員工」的初衷,絕不改變,正因為珍惜員工,才在面臨解散之際,仍勉力為員工專戶再補充了1.45億元資金。全體員工不需透過債權順位排序,董事會優遇方案與年終獎金1萬元,皆可望確保,並於勞資協商完成及股東會決議後,匯入個別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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