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正式宣布解散,台灣第一家民航業者走入歷史。(資料照/記者徐珍翔攝)
記者周康玉/台北報導
復興航空今(11)日上午召開臨時股東會,經歷1小時左右的議程,確定通過公司解散案,勞動部表示,原本要求復興航空補足1.45億已經匯入員工信託專戶,加上原本的6億,專戶資金部位已達7.45億,此資金已確實保障復興航空1800位員工的資遣費及退休金等法定債權。
復興航空宣告終結,台灣第一家民航業者走入歷史,依據復興航空昨(10)日的聲明稿指出,會在「優於勞基法」的優異條件下,獲得60天工資的薪資優遇方案;舉例來說,月薪為3萬餘元的員工,除資遣費外,依最新方案可獲得近8萬元;月薪為5萬元的員工,除資遣費外,依最新方案可獲得11萬元。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勞動部已經正式發函要求復興航空給付員工薪資至106年1月22日,並且主動派員出席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依法召開5場次之大量解僱強制協商會議。
王厚偉說明,自去(105)年11月22日復興航空宣布解散後,勞動部就召集跨部會工作小組研商處理對策,主動與復興航空林明昇董事長協商,並會同法務部確保員工信託帳戶6億不致被扣押,同時與銀行團協商於處分公司資產時,應將勞工債權列為與抵押權同一順位。
為儘速安定員工之生活,已透過各地就業中心建立單一窗口辦理說明會,提供興航公司暨員工相關職業訓練及就業輔導等措施資訊,並訂於1月16日與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合辦復興航空員工就業媒合活動,以期儘速讓興航員工順利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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