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主嫌曾威豪、劉芯彤一審皆重判,目前上訴二審中。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北巿夜店殺警案,台北地方法院陸續判決67名被告有罪,另外,檢警查出嫌犯林立凡當天也曾踹員警薛貞國,12日依殺人罪將他起訴,林嫌也是本案第74名被告。
本案發生於2014年9月間,台北信義區ATT for fun的夜店Spark保安,與曾威豪等所屬的「中山聯盟」成員及其女友劉芯彤發生嚴重衝突,薛貞國前往排解卻遭60多人圍毆致死。
台北地院去年4月一審宣判,曾威豪、劉芯彤、蕭叡鴻、萬少丞、易寶宏等人被認定傷害致死罪,判刑7年半到9年半;許淳凱、周譽騰、郭士均、苟桓銘、洪翊、周柏諺、廖嘉俊等人被認定殺人罪,判刑10至13年不等,其中以許淳凱13年最重。
由於當天場面混亂,參與圍毆人數眾多,檢警持續查出,林男也在現場,並朝偵查佐薛貞國的重要部分狠踹一腳,比對監視器畫面後認定他涉案,今天偵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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