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族越來越多。(資料照)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以自行車代步的人越來越多,近3年來事故次數不斷攀身,酒駕僅罰300至600元,時代力量立委研擬,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加重罰則1200元至2400元。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13日舉辦「自行車風潮,安全問題視而不見」記者會,邀請各方專家學者與部會人員共同討論自行車安全議題。
徐永明說,提出相關罰款修正,將違反一至六項相關規定的罰鍰提升至600元至1200元;另外,他也指出,自行車酒駕案件數自103年至105年共達609件,受傷人數702人,所幸無人員死亡,但這也是警政署需要注意的重要議題。
徐永明質疑,現行條文中若慢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標準責罰300元至600元,這樣的罰鍰金額恐是否變相鼓勵民眾自行車酒駕,而拒絕酒駕也僅罰1200元至2400元,與汽機車罰鍰是否相差甚遠,他研擬將修法提升酒駕罰鍰1200元至2400元;並擬將拒絕酒測罰鍰提升至4800元,欲藉此規範自行車使用者遵守安全守則。
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江義益表示,近三年度因自行車酒駕至死亡人數為零人,惟仍有受傷人數,且若是酒駕駕駛動力自行車,其酒精濃度超過0.05以上,則是犯刑法第185條之3,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與一般人力自行車有所不同。對此,徐永明說,相關法條無法一併規範所有自行車,這讓自行車騎行安全問題出現法規漏洞,未來會與警政署合作研議。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也針對自行車酒駕法規作表示,在德國酒精濃度若達0.3,則定義不適合騎車,若有異常騎行行為,包括左右搖擺等,都屬於刑事犯罪,並責罰100歐元。
林佳和表示,德國與台灣相同,騎行自行車不需要許可,惟在德國只要酒精濃度達1.6,則稱為絕對不適合騎車,並以每個人不同的所得狀況處以高額罰金,約莫每人一個月薪資。
林佳和也強調,除了罰錢,還必須參加自行車講習並需要通過測驗,若不參加或未通過,則直接吊銷汽車駕照。最值得一提的是捷克,對於酒精濃度則是零容忍,他呼籲酒駕的代價太高,汽車如此,自行車也應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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