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判決?女控電車痴漢亂摸 辯「要偷東西」判無罪

▲日本發生電車痴漢涉嫌亂摸女子,卻辯是「想偷東西」,而被判無罪。(圖/翻攝自網路,此為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日本電車上常有痴漢現身,但日前大阪法院針對電車痴漢的判決,引發討論,有位56歲的無業男子,在去年4月於電車上,涉嫌亂摸女性身體,因此被送辦,不過該男子辯稱「是要偷東西時,不小心碰到」,因此被大阪法院判決「無罪」。

根據日本媒體報導,該男子當時在電車上,涉嫌隔著女性衣服亂摸身體,以「迷惑防止條例」送辦,不過該男在法院上辯稱是正準備要偷竊,要拉開別人的後背包時,手不小心碰到女性,而大阪法院採信男子說法,以「男子並非故意碰觸女子」,無罪結案。

這判決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直呼「原來這就是痴漢的最佳理由嗎?」、「太誇張了啦」。

不過有趣的是,該男在判決無罪後3天,再度在電車上被警方逮捕,原因是「偷竊女性錢包」,該男又辯稱「因為之前被冤枉是痴漢,持續睡眠不足,吃了些藥,無法做出正確判斷而偷竊」

對於最後峰迴路轉,網友笑說「他真的是愛偷東西啦!」、「原來不是冤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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