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用花名削28萬。(圖/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1名黃姓女子前年2、3月間以花名「蕾蕾」在特種場所上班,結識李姓酒客,李男同情她單身獨力撫養兒子且經濟狀況不佳,經常給予數千元,沒想到蕾蕾把對方當成「提款機」,謊稱母親往生需借款、房貸少1萬、哥哥酒駕急交保以及人工流產手術等理由,總共借28萬5千元,但事後李男驚覺被騙,趕緊報警處理。基隆地方法院判黃女共5罪,應執行拘役12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女以花名「蕾蕾」認識客人李男,一開始先謊稱母親往生,需借款以支付喪葬費及辦理房屋繼承登記費用12萬元,並稱每星期可還款3萬5千元,4個星期清償完畢,李男不疑有他而同意借款,之後她又說二個哥哥購買母親房屋遺產尚缺款9萬元,還有房貸短少1萬元,更謊稱哥哥酒駕交保、人工流產手術等費用都需要解款。
這時,李男對黃女已起疑心,就假裝身上現金不足,需開車前往哥哥住所拿取現金,就開車載黃她到派出所報案,經警查調身分證號時,才驚覺她冒名「雷亞樂」。
法官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加上黃女已償還近7萬元,因此判處應執行拘役120日,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