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女「被誰用過了?」 寫信淚訴:媽媽帶小妹去夜市..

▲少女指稱,多次睡醒都看見父親毛手毛腳。(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國中少女從2014年開始疑似被爸爸性侵猥褻,直到與網友聊天談到性經驗,事件才曝光。檢方認為,少女處女膜有多處舊裂傷,加上對於每次犯行都能清楚描述;因此,認定父親有犯案,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少女2014及2015年曾被父親猥褻2次,當時她正在睡覺,父親趁機潛入房間偷摸胸部及下體,儘管反抗還是無法抗拒猥褻行為,事後也收到500元「封口費」,不得告訴媽媽;去年2月獨自在家看電視,睡著後也被性侵,這次則塞了1000元。

事情直到少女與網友聊到性經驗才曝光。「妳被誰用過了?」她面對這個問題只回覆「見面再說。」她之後便寫信給媽媽,南下台中見網友,自爆曾遭性侵;網友驚訝帶她報警。

由於少女信中的內容提及,「有一次妳帶小妹去夜市,他強暴我,我覺得自己很噁心,沒有臉面對妳」,也曾在睡醒時看到父親毛手毛腳;另外,對於每次犯行都能詳細描述,加上驗傷後發現處女膜確實有多處舊裂傷。

上述幾點相較於父親「沒有同住,不可能性侵」的證詞,檢方認定確有其事,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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