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8歲童遭補習班老師處罰打到發紫。(圖/翻攝爆料公社粉絲專頁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人從小的回憶其中一個就是被老師藤條伺候,然而早在10年前政府就已經規定不得實行體罰,但卻還是有補習班老師不顧法律規範,將小孩雙腳打到瘀青幾乎看不到正常膚色,令人髮指。
有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台南某補習班於18日發生過火的體罰事件,一名小朋友放學後到補習班,因被補習班老師知道考試從90紛退步到70幾分,且學習態度不佳,被老師用「愛的小手」打雙手、雙腳,甚至腳底,約120下。
遭到處罰的小朋友當天是由家長的朋友接走,當下補習班並沒有告知有處罰小孩,小朋友也沒敢跟大人說,直到媽媽幫小朋友洗澡時才發現心肝寶貝被人打的處處發紫。且詢問小朋友「當下有沒有哭?」小朋友回應:「我不敢哭,因為哭一聲再加一下。」
隔日家長帶孩子驗傷,並前往補習班了解情形,然而補習班主任及打人的老師(2人為母女),甚至站在櫃台的奶奶竟態度惡劣表示「又沒什麼,幹嘛大驚小怪!」讓家長心都涼了。
對此補習班反駁,「是學生媽媽說可以處罰。」家長則回應,「說好的處罰,並不是這麼誇張的,根本令人無法接受,已經於19日晚間到警察局備案。也聯繫上過去曾在這家補習班補過的孩童家長,大家都說這不是第一次了。」此外,更有家長表示,就是因為這樣所以不想讓小孩讀這家補習班。
此消息一曝光,引發不少網友激憤,「這到底是打人還是打狗?」「別人小孩死不完?」「120下大人都不見得能忍住。」「對一個小二的這樣太殘忍了!」「太人渣!」
▼孩童的雙腿雙手都遭到老師怒打,引網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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