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工作至少做幾年? 李大華:未滿1年不算完整履歷

2017年01月20日 16:15

X世代素人代表許少蘋(右一起)、崴海數位公司總經理魏基益、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李大華參加《雲端新聞室》錄影,(左一起)為主持人ETtoday財經中心記者周康玉、東森新聞雲總編輯王學呈。(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許雅綿/台北報導

轉職的季節到來,很多人會有「一份工作至少維持幾年,寫在履歷表上才會漂亮」的疑問;對此,1111人力銀行副總李大華表示,若以剛畢業的新鮮人來看,有2成左右會在一份工作,持續做3年以上;另有8成會用嘗試心理,以三個月為期,但就人資主管來看,「你不到一年,都不算一份完整履歷。」

李大華18日參加ETtoday東森新聞雲直播節目《雲端新聞室》錄影時提到,以人資部門來看,不到一年都不算完整的履歷;崴海數位總經理魏基益也表達相同看法。他表示,一份工作一定要一年,而且寫履歷表很重要,並非寫流水仗,「我看履歷表時,學歷是擺在第三位,重點是看求職者寫履歷表時的條理思緒。」

至於現在年輕人一份工作,通常會持續多久?李大華觀察,許多年輕人會處於「不知道這份工作適不適合」以及「有些工作現在有機會,但以後就沒有了」的摩擦期裡,所以有機會就趕快跳槽,曾經就看過有年輕人在畢業之後,在半年內換過四次工作的記錄,所以半年內找兩份工作,現在是滿普遍的。

不過,李大華建議,年輕人找工作之前,要先了解自己,並做性向測驗,了解自己的職能在哪些地方,以及做什麼會上手,這樣比較不會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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