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將狼爪伸向孕婦。(圖/記者黃克翔攝,下同。)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34歲潘姓男子酒後色慾攻心,便騎著機車尾隨一名懷孕6個月的孕婦阿如(化名),後來就趁機推倒、打暈對方,再將人抱到空地奪財、手指性侵又逼口交,但因為太緊張自己也硬不起來只好放棄,事後被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刑10年6月。
據判決書,潘男在去年6月26日凌晨騎機車,想要找落單女子下手,抒發自己的性慾,看到獨自騎車的阿如後便一路尾隨,再加以靠近猛推機車,讓被害人跌倒,並動手痛毆、搶奪財物,最後開始脫衣揉胸、強逼自慰、指侵、口交,但因為太過緊張而沒能得逞。
法官審理時,雖然潘男辯稱沒有強逼口交,但因為被害人指證歷歷,認不予採信,認為他正值青壯,竟不思以正當手段獲取財物,而 阿如於案發時已懷孕6個月,他竟還是強志性交,對於被害人之性自主決定權及人格尊嚴害甚鉅,惡性甚為重大因此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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