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嫌2016年3月間持牛排刀狠砍捷運警察10多刀,今遭重判8年6個月。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2016年3月間,捷運警察黃豐富遭詹姓男子以牛排刀狂砍10多刀重傷,詹嫌落網後還供稱心情不好找人出氣,士林地院今天認定詹男藐視公權力依殺人未遂判處8年6個月,服刑完畢後還需要監護3年。
判決書指出,詹嫌把自己求職不順以及家庭不和的原因全部都怪到警察身上,且詹嫌下手10多刀,在黃警身上還留下7公分深的傷口,手段相當兇殘,並造成廣大捷運族恐慌。
在開庭時,詹嫌雖然在庭上念出道歉信,希望請求黃豐富的原諒,不過黃警並不接受,法官認為詹嫌患有思覺失調症,但是在犯案時還會尾隨黃警到沒有人的地方,顯然還有判斷能力,因此重判8年6個月有期徒刑。
牛排刀砍捷警10多刀 狠男遭重判8年6個月
ET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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